高教贷学金转为奖学金 仅去毕业生可申请
J-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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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27,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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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吉隆坡26日讯)高等教育部重申,只有在2010年考获一等或荣誉文凭的大学毕业生,才有资格申请把国家高等教育基金(PTPTN)贷学金转为奖学金,不必摊还。
首相拿督斯里纳吉,是在提呈2010年财政预算案时,作出上述宣布。
高教部官员今日证实,上述宣布只限应届毕业生受惠,2010年之前或之后的毕业生,皆不在此列。
“高教部长曾将此事带入内阁讨论,内阁已做出这项明确决定。”
换言之,2005年7月1日以后领取PTPTN贷学金,且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一等成绩贷款人,都没资格提出申请将贷学金转为奖学金。
属特别优惠
“因为各所大学计分法不一致,所以只有通过委员会审合的申请个案,才能如愿把贷学金转为奖学金,不是人人都能得到。”
他说,高教部早前已规定,2005年7月1日以后获得PTPTN贷款者,皆不能申请把它转为奖学金,只是首相在宣布2010年财政预算案时,特别给予那一年的一等成绩大学毕业生优惠。
他今日针对一名署名“W.K Ngui”读者,周五透过电子邮件向“中国报”投诉,指政府允许一等成绩大学毕业生,申请将贷学金转为奖学金,对一群“卡在中间”的人不公平事项,这么发言。
电邮指出,这群“卡在中间”者,就是2005年7月1日以后领取贷学金,却又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一等或荣誉文凭持有人 。——(中国报)
(http://chinapress.com.my/content_new.asp?dt=2011-03-27&sec=mas&art=0327mc55.txt)